4月28日,参加“中国十佳大学生村官”评选活动的李伟、王红兵、戈新化等170名大学生村官,在五四青年节前夕专门给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写信,汇报与农民交往的真实感受和服务农村的收获,表达响应党和国家号召,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的坚定决心。5月5日,李源潮给大学生村官回信,信中告诫大学生村官,要把自己作为农民的一分子,虚心向农民学习,与农民交朋友,先当“村民”后当“村官”。 (5月8日中青网)
在笔者看来, 李源潮告诫大学生村官,先当“村民”后当“村官”,不仅具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从理论意义上说,先当“村民”后当“村官”,反映了 “村官”工作的内在规律。我们知道,在农村,“村民”与 “村官”的关系,是一种平行的服务与被服务、组织与被组织的民间关系,这种关系决定了“村官”不能像行政领导那样发号施令,更多地是靠“村官”在履行职责时,与“村民”心贴心,面对面地同吃、同住、同劳动,并在这个过程当中,了解“村民”,熟悉“村民”,理解“村民”,努力与“村民”打成一片。这就意味着“村官”本身也应当是“村民”,“村官”也只有把自己置身于“村民”之中,才能更好地组织、动员和服务于“村民”,从这个意义上说,李源潮告诫大学生村官,先当“村民”后当“村官”,正是“村官”工作内在规律所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