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4月29日电 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 首次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已完成。调查对象中,对组织工作表示“很满意”的占21.36%,“满意”的占37.63%,“基本满意”的占30.71%,“不太满意”的占5.49%,“不满意”的占2.08%,“不了解”的占2.58%。还有0.15%的调查对象未评价。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为73.55分。
据了解,这次调查由中央组织部委托国家统计局独立组织实施。去年7月以来,国家统计局采用抽样问卷调查的方式,在中央机关、省、市、县、乡、村各层次的干部和群众中随机抽取近8万人开展调查。
为全面、科学、准确地反映全部调查对象的满意度,国家统计局按照国际通行的民意调查满意度计算方法,即满意度=“很满意”比例×100+“满意”比例×80+“基本满意”比例×60+“不太满意”比例×30+“不满意”比例×0,满分为100分,进行赋值加权计算后,得出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为73.55分。
相关人士认为,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对于全面了解和把握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的真实意见和看法,找出组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积极意义。
一些组织部门的同志表示,民调工作架起了组织部门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桥梁”,树立了组织部门认识自身差距和不足的“镜子”,提供了客观评价组织工作的“尺子”。民调结果对组织部门是压力也是动力,组织部门将充分利用调查数据改进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使组织工作真正让全党满意、让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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