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长效机制意见》对大学生“村官”培训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培训,将对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农村环境,进入工作角色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长效机制意见》规定,各地要把大学生“村官”纳入整个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建立健全岗位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市、县两级组织实施好培训工作。每位大学生“村官”都要进行岗前培训。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岗位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7天。
在培训内容上,突出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知识和农村经营管理知识等方面内容。
在培训渠道上,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高等学校、干部学院、团校等进行培训。在培训方式上,采取优秀大学生“村官”介绍体会、乡村干部传授经验、组织大学生“村官”实地考察学习等方式。
另外,教育、科技、农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等部门也要积极组织进行专项培训。高等学校也要结合大学生“村官”特点和工作需要,开展继续教育和研究生同等学力教育。
(摘自:中组部负责人就制定下发《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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