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林长岭县对大学生村官实行“3+1+x”考核模式,变单纯年终考核为年终与平时相结合,变固定模式考核为不确定形式和时间的随机性考核,大大提高了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激发了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热情。
“3”即对大学生村官实行县委组织部年度考核、乡镇党委季度考核、所在村“两委”班子综合考核;“1”即大学生村官每月按时上报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组织部根据情况对其进行走访座谈,重点了解其群众公认度;“X”即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对大学生村官实行不定期且不固定内容的考核。年底,根据“3+1+X”考核综合情况确定村官年度考核等次。 (常志鹏)